
李蒂娜律師曾擔任檢察事務官十餘年,刑事案件經驗豐富,其間曾借調法務部檢察司辦事,處理涉外案件。後轉任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科長,負責涉外行政業務管理、台越司法互助案件並多次代表法務部參與國際貿易諮商及談判。107年開始在台灣執業,110年開始在大陸執業,在台灣及大陸曾參與之案件包括協助某製作公司成功上架Netflix、提供多家新創企業個人資料保護相關之合規諮詢及使用者規則等之撰寫及審閱、協助大陸某協會與德國公司之合約關係仲裁案件,成功為客戶保住商標使用權,且無須支付損害賠償金額。
經濟部中小企業法規宣導手冊(34)【中小企業因應GDPR指引】撰寫及編輯